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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章番外小雪(番外用第一人称)我叫小雪,是尚城娱乐会所最有名的□。在我成为名妓前,我有个前辈,现在会所里仍然有许多人谈论着她,说她如何的倾国倾城,如何地冷艳高贵。我很羡慕我的前辈,唔,她叫邹小鸡(小鸡和高干的女主角),听说她年轻轻轻就得癌症去世了,如果她还活着,都是已经快四十岁的人了。我今年二十六岁。我最美的时间,从少女完美蜕变成女人。我是个混血儿,但我出生很平凡,家境并不富裕。干我们这行的,一半是为了家境,一半是为了名牌享受。我是独生子女,为了替父亲还债被他卖到这里的。我和她都有着相似的经历,都有着风情万种的容貌,以至于他们总拿我和她相提并论。经常感慨,那样一个美人儿,是我比不上的。啧,我不以为然。世人都是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这些恩客们可曾看到过她逐渐逝去的年华?可曾看到过她不再诱人的身材?如果看到过,他们不会一直挂在嘴边念念不忘。不过,她的早逝,注定她成为传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被我超越的女神。羡慕,嫉妒过,也讨厌过。每个女人都不喜欢长得比自己美的,我自认我极为漂亮,尚城会所里没有一个女人能比得上我的风情万种。我的恩客们都说,我有一双,会勾人的眼睛。我自认如果邹小鸡在,我应该不会被她盖过风头,她能有我如此的才华横溢吗?可惜了,我见不到她,也无法比较。我唯有,做我自己,作尚城娱乐会所新任的女神!**我被卖到尚城时,是花一样的十七岁,那时的我青涩而稚嫩,占了些混血儿立体的五官让我总能在众多同事中被恩客第一眼看到。我很快地吸起了轰动,拍下我第一个初夜的男人,是一个叫肖驰的。我永远也忘不了,看到他的第一眼。那样俊美,儒雅,尊贵。我怀着美好的梦想,我以为我会和他产生一种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偶像剧,和他拥抱了初夜。只可惜,我美丽的梦破碎在清晨。他丢下了我,毫不留恋地离去。卖身夜,他付了三十万。听说,是他年满二十岁家人送的礼物。mama都说我卖得好,很少有姑娘能卖这么高的价钱了。我曾很天真地问:“我听别人说名妓的初夜价值百万的啊——”我嫌弃这么低的价格。mama呸了声:“那是广告,虚假的宣传懂不懂?!就像投资电影号称上亿,女明星片酬达八位数,饭局几十万!你真以为是真的啊?!你B是镶金的还是镶玉的,日一晚就得几十万?!做梦去吧!几万块就不错了,还得出手大方的!越有钱的男人越抠,因为他们身边永远有年轻貌美的美女尤其是处、女等着他们享用!”我想,或许mama是对的,她混在这行,可比我太久太久了。我是极为幸运的,那晚买下我初、夜的那位年轻的男人,据说他非常地权贵,以至于,将日后我的身份抬了很高。后来,我第二次陪夜,那是个老头子,给了我四十万!我想,肖驰那位客人是吝啬的吧。但mama却说,那位客人看上是我的荣幸,现在这个老头子嘛,就是暴发户!再以后,我从来没有赚到过那样的高价了,除非是特别迷恋我的暴发户。否则,我一夜也就赚十万块左右。这是mama规矩的,我的身份只允许我陪一定有钱有势的客人。可是,我需要很多钱啊,我的爸爸是个英国人,曾经mama天真地以为,但凡是个外国人就是有钱的,却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国家也就是个很普通的平民。来到了中国后,却很是吃香,玩弄了不少的中国女人。我的mama也是其中之一,她还是凭着自己美丽的外貌打败了那些情敌才让我爸爸勉强娶她的。那年,我爸爸三十五岁,我mama,十七岁。后来的时间,一无是处除了是外国人身份的爸爸爱上了赌博,他原本在自己国家就喜欢赌,是赌输了全部家产逃到中国来的。mama的家境曾经不错,一直倒贴着,在我出生后短短几年内就输光了。再后来,他把我mama卖了,卖去当□,我幸运的被外公外婆收养着。一直到两位老人死后,被接到了爸爸身边。他把我卖了。我憎恨,厌恶他。一个肮脏的满脸胡子的臭外国佬!我从不承认我混血儿的身份,却不曾想过,我的恩客们最爱的就是我那双浅蓝色的眼珠子,因为异样的神秘。曾经我厌恶的血统,却是我今后赚钱的最重要的资本。呵——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我接过不少有钱有势,但更多的是暴发户的客人。他们丑陋而恶心,他们最喜欢叫我小洋妞,以满足他们cao外国妞的变态心理。二十三岁以后,我其实是老了,在这一行里,竟争力太大了。我需要找一个稳定的长期的金主,让他包养我,让我继续享受。我在二十四岁还清了父亲的债,并从此以后与他断绝关系,我的mama一直失踪。我并不可怜她,路是她自己选的,丈夫是她自己挑的,她想要个外国老公。就得承担爱慕虚荣的后果。我是天生的冷血,我从来不喜欢笑,但我又是天生的爱笑,嘴角浅浅地勾起,眼神儿轻轻一瞟,恩客们都说我是迷人的女王。呵呵……二十四岁后,我选择为自己赎身,可是mama说,我现在还不能走,在下一任第一名妓还没被选出来时。我开始了半隐居的生活,当然,我的身价也更高了,因为我接客很少了,慕名而来的贱男们,自然更多,出的价格,也更多了——二十六岁那年,我想我永远也记得这一天。我的第一恩客,他来找我了。女人,总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印象深刻,且怀有复杂的情感。纵是我已身在江湖多年,看透了人世间的灯红酒绿,我对他,仍然一如最初的感觉……心动。**二十六岁的我,已经快要脱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了。其实我一直很想要尽早地脱离,无奈会所并不放人。在他们还没有压榨我最后一丝价值又或者还没有出得起合适价钱的男人前,我是走不了的。我赚到了足够我下半身养老的钱,只要我不要太恐怖的花钱。那天,我记得我正在跟吴江聊天。吴江,他是个警官,我的这种身份和警察是经常打交道的。我们认识有两年了。在一次我酒后驾车时初遇。他是我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