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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他只能这么称呼她,也只允许这么称呼她。即便这个男人是上一任的祭司——因为他微弱的威能,逐渐消退的天赋,无法再庇护教团的灵魂投影,所以他被自己取代——哪怕黎姓的男人关了她多少次禁闭,以长辈的口吻多少次指责她。他都必须这样,说出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呼。沈凌喜欢对方每次说出这个称呼时仿佛吞了苍蝇的表情。【祭司。】前任祭司,她不认识的前前任祭司,乃至历史书里的前前前任祭司,他们都要对沈凌弯腰、行礼、施以敬意。——然而,遇到薛谨后,她这份认知有点摇摇欲坠。薛谨从没有祈求过成为她的仆人,他也从来没祈求过自己的赐福。前者沈凌适应良好——不用你祈求,看在你伺候得如此讨本喵舒心的份上,本喵荣誉加冕你成为本喵最好的仆人——后者沈凌就不太适应,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她不习惯薛谨拒绝自己的赐福,觉得对方不识好歹;但薛谨对赐福的拒绝又莫名让沈凌很开心。和她的毛绒兔子娃娃与碰爪爪的礼节一样,有种“什么东西终于完成”的奇怪酸胀感。虽然不知道具体究竟完成了什么,但沈凌从那以后就很喜欢去蹭薛谨的手,还想把他的手臂也当成自己毛绒娃娃军团里的一员——抱着睡觉。不仅是肚子,不仅是下巴,不仅是脸颊,想摸本喵的耳朵也可以哦,这可是本喵赐给你的特权。……但她变成人形时,阿谨再也没有抚摸过这些部位。沈凌不怎么开心,但薛谨告诉她说,这也是种和碰爪爪同等重要的“礼节”,外面的世界异性之间彼此不可以乱碰,脖子以下的任何部位都是禁止。好吧,她勉勉强强地宽恕了自己的仆人,遵循外面世界的“礼节”也是出逃的祭司不得而已的决定。薛谨和她所有的仆人都不同。薛谨不会喂自己营养剂,薛谨有一口奇妙的香气扑鼻的大铁锅。薛谨不会给她宝石垫子睡觉,薛谨送给她很多能咬能玩的玩偶。薛谨永远知道沈凌不知道的东西——沈凌不知道的东西基本上包括外界世界的一切,但薛谨从来没有在教导她这些知识时露出失望或不耐烦的表情。薛谨做的任何事情都看上去很好玩,沈凌可以跟在他后面在家里转上一天,并试图伸爪扒拉他触碰的任何物品。薛谨……薛谨还会这么叫她:“沈小姐。”不是祭司。不是昂贵稀少的宝石或黄金。不含敬意,没有弯腰或屈膝。沈凌喜欢这个称呼,这和以前所有仆人对她的称呼都不一样。——然而,今天,在她赶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奇怪入侵者后,薛谨又说了另一个称呼。“孟小姐。”区区一个有点感兴趣的战利品已经无关紧要了。薛谨要拿走还是要丢掉,沈凌一点都不关心。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更鲜明的,让她恍然大悟,继而空前愤怒的——“被孟小姐用过的……”“这是孟小姐的东西……”“被孟小姐使用……”“孟小姐的……”阿谨根本就不怎么喜欢那个入侵者,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称呼?他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意思?这是属于我的称呼!从来没人这么称呼过她“沈小姐”,当薛谨说出这个称呼时,沈凌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称呼。她骄傲地将其同等于“伟大的无上的帅气非凡的大祭司”,总之是一听到就会让她开心翘起尾巴的称呼——薛谨每次轻声说“沈小姐”,沈凌都把这简短的三个字当成了漫长而华丽的彩虹屁。因为她每次听到阿谨呼唤自己都很开心,除了这个称呼本身充满令猫开心的赞扬以外,沈凌想不出“听到呼唤就开心”的任何适当理由。沈小姐。没有仆人这么称呼过本喵——相反,这个仆人也理应不使用这个称呼来形容除本喵以外的任何生物,因为本喵是最独特的祭司。“沈小姐”和“祭司”,她原以为这是同等独特的称呼,只不过前者比后者还要亲切可爱一点。……今天,她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愚蠢的错误。这原来是个通用的礼貌称呼吗?!“沈小姐”和“孟小姐”是同等的?!不管这个人称呼自己时在炸小黄鱼、在收拾她的玩具、在整理她的衣服——不管他说出这个称呼时露出怎样的表情——这是个与外界所有女人同等的称呼!这只是个该死的“外界礼节”!这一丁点、一丁点都不独特!沈凌才不要去注意语气表情这种细微的东西呢——她这么伟大,这么帅气,这么宽宏大量纵容自己仆人“遵循礼节”,纵容这个仆人不来摸自己的耳朵或脸颊,纵容他“礼貌拉开距离,不触碰任何部位”,纵容他不许挠浴室门不许推杯子的各种无理要求——她已经给了这个仆人很多很多权利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自己这么宽宏这么帅气的存在了!——可他连基本的、独特的称呼都没有给自己!本喵怎么能和那些低等生物拥有同等的地位,本喵难道——难道——……难道?等等,她以前也没怎么在乎过独特的【祭司】称呼啊?虽然她比所有低等生物都要高等卓越,但她才不在意那些仆人心里挂念着几个低等生物呢——沈凌好歹还赐过“愿你能如愿得到你心爱的女人”这种福呢,她知道仆人们不会真的将她视为唯一。沈凌觉得没必要和仆人们心里的独特争个高下。她比所有女人、所有财物、所有权力都要高等,这是教团从小到大告诉她的真理,真理没必要去解释。……和以前一样,这本该是无所谓的事。如果薛谨也在心里挂念着一个低等的“独特”,所以才对她使用这种普通称呼……那也没必要解释,没必要解释,这是仆人的失敬,仆人的愚蠢,她才是最高等的,最高等的生物不屑于搭理……“好的。你确定是这款粉饼吗,小姐?”……气死了!气死啦!呸!呸呸呸!混蛋!混蛋!大混蛋!沈凌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得攥紧了肯德基甜筒皮——冰激凌早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被她舔完,只不过她不舍得丢掉奶白色的甜筒皮。此时,沈凌已经全然遗忘了自己想留回家的甜筒皮,她“咔擦咔擦”用力咬着最下面的华夫片,想象这是薛谨的胳膊。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