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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一个人就是这样,控制不住的事儿,要能学会控制的也只是控制好自己的表情,好歹不要那么表里如一,显得同小时候一样狼狈。尽管陆锋那天火大的有些不正常,季冬桐在无法抑制的走神里想起周三,大多数时间想陈冬,想他柔弱的眉眼,无辜的气质和轻易动摇男人主意的本领;也想陆锋。在这些思绪里疑惑偶尔会冒出来,怀疑男人生气的缘由,最后都被他归结于他和陆锋唱的反调。他要他放过把他的心上人弄进医院的燕鸿。殊不知这个问题陆锋也在想。男人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两整天,接到秦甄的邀约前脚刚上了悍马,季冬桐后脚就拿钥匙开了门,迎接小孩的是一室冷清。秦甄约的地方是一家高档的奢饰品店,美其名曰让陆锋帮她看看项链。陆锋到的时候那条项链已经戴在了秦甄脖子上,女人的脖颈很美,白而纤长,天鹅一样的曲线,配上月牙形状的银环里镶嵌着蓝宝石的银链非常美。陆先生好美人,尽管他对秦甄并无一丝旖旎,仍尊重美人。而美人笑吟吟的,用手指指了指拿出来摆在玻璃橱柜上的另一套项链。“哪个好看?”她问。陆锋的眼神掠过去,顿了顿。项链下的橱柜里展览的并不是其他项链,而是一列列的戒指。秦甄不是需要靠金主付款买奢饰品的小情人,她要的是其他东西。陆锋从来没有和她定性过两人之间的关系,除了此前在车上的那句不算承诺的承诺,他们一直不疾不徐地约着会,她需要对方作出更实际的表态。秦甄当然也并非只能巴着陆锋,但是秦陆两家结好百利无一害,她是个聪明女人,到底不会像里那样和秦老呼唤爱情,而且爱情都是会变质的,就算有,罗密欧和朱丽叶终究双双殉葬,梁山泊和祝英台也早早的化了蝶,古今中外没一个好下场。今天被请的这一趟的目的昭然若揭,男人平淡地颔首,道,项链就你脖子上这条,下一回带你去看戒指。他迎上女人含笑的眼,配合地弯了弯唇角,冷硬的唇部线条恰到好处地显露一点柔情,笑着跟了一句,“算是订婚戒指”,倒是让和他对视的秦甄怔了怔,有些不自然地别过脸。这男人平日里冷得像石头,口感是不加糖的咖啡,尝起来苦又涩。偶尔这样逗宠似的扔颗糖进去却叫人尤其受宠若惊起来。陆锋拿了卡给柜员结账,秦甄脖子上的这条项链不便宜,但对于他们俩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不用眨眼的事,秦甄自己付钱当然也可以,由陆锋掏钱仅是一种基本的礼仪。这自然可称变相的大男子主义,但也无法否认是男方的绅士,何至于让女伴花钱。在结账的间隙里陆锋无意间扫过下方的橱窗,这是秦甄特意安排的,底下罗列的自然都是戒指。然而男人的视线却在这短暂的一瞥里忽然受某个小玩意儿吸引,他的目光停在一枚简单的银戒上。戒指并非只能戴在无名指,毕竟本质是个装饰物。橱窗里调好角度的灯光照耀在下方的戒指上,那枚戒指质地纯银,环身上细细勾勒着突出树纹一般的饰路,中间正上方是一片伸展的叶子,叶根部是一颗小小的白钻。季冬桐的生日将近,男人的眼神长久地停留在那枚戒指上,脑中想象着小孩的食指戴上它,他眯了眯眼,为自己幻想中的景色露出一点真切的欣赏和笑意。身为女人的秦甄敏锐地捕捉到了旁边人突然而至的柔情,她调侃着倚到男人身上,眼睛里是探究。“这怕不是给我的吧?”陆锋的手指抚摸过戒指上方的玻璃,回了一句“家里小孩的生日礼物”,然后对店员说,包起来。第35章第三十五章小孩除了第一回陆锋为了把他带到圈子里大办了一场生日宴后就都没有热闹办过,他问过季冬桐,说是不想。于是每年生日总是白天季冬桐约上朋友热闹一玩,晚上就回来和陆锋过。陆锋那天都是在家的,就他和季冬桐两个人,他们会坐在一起喝一点酒,然后他把自己的礼物交给对方——偶尔也带上老季的——男人从来不问功课,在相对而酌的晚上他教小孩品酒、问他班级里的人和事。当季冬桐说出一个同学的名字,陆锋会告诉他那个人的父母背景和其与陆氏集团的生意往来。季冬桐便所有所思,考量他们的性格和关系厉害,对男人得出结论与对方该维持什么程度的关系。他们也说其他的,闲散的,轻松的。季冬桐喝酒上脸,用手撑着脑袋,眼睛雾蒙蒙的。他有时候和陆锋说莫城有意思的传闻,又说在旅游杂志上看到外头的风景,陆锋便会耐心地听着,以自己出门游历时的见闻回复他。男人看着小孩的视线完完全全地停在自己身上,伴随着话里的内容忽高忽低,含着惊叹与羡慕,这时候他便不由自主地停下,像所有的长辈那样温和地拍拍小孩的脑袋,和他说:有机会的,以后你自己也会出去。送完秦甄,陆锋回来的时候正赶上季冬桐在吃饭。以前周五他是会等陆锋一起的,但现在大约是没想到男人能回来,嘴里还咬着筷子,看起来有些许久不曾见过的傻气。桌上的菜还是热的,小孩穿着家居服坐在桌边,他的头发在家里总是不绑着,随意地让它散下来,柔顺的黑发柔和了少年的五官,瞧着很美。两人对视一会儿,季冬桐回过神来,匆忙起身要给他舀饭。陆锋不自觉微笑,他没有拦着,先回了趟房间换上睡袍。出门的时候他把装着戒指的盒子放上床头柜,指尖要离开的时候却顿在了黑色丝绒锦盒的上方。他脑中想着刚才小孩慌乱的眼神,又想起那天在陈冬学校的针锋相对,眼神缓缓沉下来。该是吓坏了。陆锋鲜少对季冬桐发什么脾气,动手的次数更是寥寥无几,非要数的话还要追述到两年前的那一次。但周三从看到小孩出现在学校的那刻起他的某条脑神经确实被什么点燃了——当他看到季冬桐和一个陪酒的一起走进来,为了一个他叫不出名字的人求情,下跪——陆锋知道,那天如果不是还留着一些没被怒意蚕食干净的理智,他是会和小孩动手的,落在对方脸上的手指印其实是竭力控制着没掐在他脖子上。火气来的迅猛又毫无理由。事后平复心神一想,在季冬桐的角度他所做的完全不算是什么事——在夜店里被人伺候的舒服了,瞧着人顺眼,正好对方有事相求,总归一个电话的功夫,季冬桐又不知道他也参与其中,答应就答应了。总结下来不过是长大了的小孩为一个小情人出了次头,这太常见了,发火是实在犯不上的,更何况还逼的小孩下跪。想到那一跪,陆锋叹了一口气,伸手将盒子重新握回手心里。他重新回到客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