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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朗心头微微一震。他有些明白俞元恺为什么要刻意将发生器改造成这个样子了。当初他将之作为礼物送给俞元恺,是因为俞元恺说自己像是云。而俞元恺现在这样做,也是因为自己说过的话。当时他说,“仔细想想,我的状态跟云的确是有些相似,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不过如果我是云的话,你就应该是划破云层的雷电吧?”其实那时他的本意是说,俞元恺像一道光。没有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似乎也没什么不好,但只有当这一束光照到了自己身上时,他才明白自己有多么需要对方。不过虽然高朗都能把“自己”送给俞元恺了,但是这种过于直白的表白,他却还是有些说不出口,所以没有解释过。没想到俞元恺自己做出了解读,并且给出了回应。而这回应又是如此的合心意。不过,相较于自己只是花点钱将这个发生器买回来,俞元恺亲手改装的手笔就要大得多了。这世上还有他不会的事情吗?高朗看着一地的零件,脑子里莫名的出现了一个念头:有俞元恺在,往后家里恐怕不管什么东西坏了都可以自己修吧?没准连机器人管家米歇尔的定期维护工作他都能一手包办了。☆、第67章元朗高朗抬手碰了碰观察箱,冰冷的触感顺着指尖传递给他,他才笑道,“说得没错,现在这样才是完整的。”又问,“老实说,你什么时候准备的?”俞元恺在家的时候,两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一起的,高朗相信他应该没什么时间去折腾这个。俞元恺有些不自在的道,“晚上你睡着了,我会过来忙一会儿。”“不累吗?”高朗问。要知道俞元恺每天的工作就要消耗掉他绝大部分的精力,毕竟做实验是一件精神高度集中甚至紧绷的事,忙上数个小时,那种强度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俞元恺固然在这方面有天赋,但也不能改变他的身体还是个普通人的事实。俞元恺摇摇头,“我没有忙太久,不到一个小时。不会影响休息的。”高朗想了想,从自己把云发生器运回来到现在,时间虽然不长,但也不短了。俞元恺本来对这方面就比较了解,做什么都又快又好,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了,的确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谢谢,我很喜欢。”高朗说完,撑着俞元恺的肩膀,抬头给了他一个吻。正要退开的时候,被俞元恺拉了回来,深深的吻住。过了一会儿,他结束了这个吻,留恋的抱了高朗片刻,才终于将他放开,但还是握着他的手,“还有东西要给你看。”“是什么?”高朗问。俞元恺没有回答,牵着他的手回到卧室,去了阳台上,开始折腾那架望远镜。这东西虽然比不上国家实验室楼顶的那一架精密,但也是专业级别的仪器,所以俞元恺每天都会在阳台上鼓捣一阵子,高朗也没有奇怪过。毕竟他虽然天才到在许多领域都有涉猎,然而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他最主要的研究方向还是天体物理方面,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上面也不奇怪。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高朗才根本没有发现他在偷偷的准备什么。过了一会儿,俞元恺折腾完了,过来牵着高朗走到望远镜前,让他站到观察位,“你看。”在普通人的rou眼之中,星空就像是一块巨大的幕布挂在天空,而其上点缀着无数闪烁的星子,美丽而神秘。但是透过望远镜,却仿佛能够揭开它神秘面纱的一角。此刻在高朗眼中,星空是如此的靠近,以至于自己可以仔细的观察他们。这虽然不是他第一次使用,但还是不由自主的赶到震撼。星星并不像是从前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每一颗都在散发着光明,但却仍旧无损于他们的美丽。因为相较于一颗发光灼热的球体,那些星球上不同的物质、生命更值得人去探索。过了一会儿,高朗才注意到了俞元恺想让自己看的东西。那是两颗很小的星球,位于视野的最中间。而俞元恺讲解的声音还在耳边,“这是刚刚发现的两颗双子星,它们非常小,大概只有北京城这么大。因为距离周围的星球距离都比较远,不受其他星球的引力牵引,所以只能彼此吸引,形成了非常奇妙的力场,围绕着一个中心相对而转。就像……古时候人们所说的太极。”“左边这颗叫朗,右边这颗叫元。”听到俞元恺说出这个名字,高朗这才离开了观察位,转头看着他问,“这也是你发现的?”俞元恺点头。正因为是他发现的,所以才拥有命名权。于是他立刻想到了自己和高朗,这两颗星星,多像是他们两个人现在的状态?而将两个人的名字赋予它们,就好像两个人的爱情能够随着这两个名字,万古长存。“当初决定结婚的时候太仓促了,这是我补给你的结婚礼物。”我爱你,直到世纪更迭,直到……星球毁灭。……秦珈说到做到,在高朗这边的事情结束之后,便上门来请教该怎么向赵默之求婚。他对高朗之前说自己的方法肯定不行颇有微词,但是又不能不去考虑他的意见。毕竟赵默之喜欢什么,高朗这个一起长大的朋友肯定比自己更清楚。秦珈虽然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而高朗也没有含糊,秦珈的诚意他已经看到了,所以立刻约了赵默之出来。考虑到说的是跟秦珈有关的事,所以没有去他的店里。哪知两人在附近转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一家适合安静说话的酒吧,最后高朗只好说,“算了,还是买了酒回家去喝吧。让元恺给我们做一点下酒菜,不比外面的味道差。”“以前我真的很难想象你也会有这么一天。”赵默之看着高朗问,“值得吗?你以前多潇洒,但是现在三句话就不离俞元恺,好像也很少出来玩了。难道就不会不习惯吗?总觉得你结了婚,都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高朗了。”“潇洒吗?”高朗惊讶的挑眉,“我还以为在你眼里,那应该叫做肆意妄为才对。”赵默之本人其实不太喜欢那种场合,只是陪着高朗一起去而已。后来习惯了,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但高朗跟他不同,赵默之一直觉得,高朗应该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他这种想法,高朗当然也知道。“肆意妄为还不潇洒吗?”赵默之说,“我就做不到。”“你不需要做到这些,你有你自己的优势。”高朗笑着将话题扯回来,“我对现在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