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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懂过季识,更从来没有在他的主导下挣脱过,无论是七年前,还是现在。他们两个从开始到结束期间所有微小或重大的关系转变,陆琛一直是被动的那个。初见的第一眼,陆琛心念一动,他就落了下风。之后他们在一起,是季识拿捏着他的七寸,悠然抛出橄榄枝,分开的时候更是,他只说了一句话,陆琛甚至没有去问为什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就这样断了。如今的重逢,虽然看似是陆琛主动邀请,可选择的权利依然在季识手中。陆琛从转椅上站起,揉了揉太阳xue,心底涌上一丝无奈。他突然意识到季识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一句“喜欢”,哪怕是具有倾向性的一句含糊其辞的表达。二十岁的陆琛是个陷入爱情的傻子,满眼满心是guntang的爱意,完全不知道自己落入了怎样可笑的境地。但二十八岁的陆琛不会了。他得用更高明的手段去面对季识,哪怕他还是看不透,但这不妨碍他拿回自己的主导地位。他对季识仍然存有欲望。他想主导季识。陆琛将提心吊胆了一下午的秘书叫进来,说道:“去帮我查一下季识的号码。”秘书点头,正要推门出去时又被陆琛叫住:“算了,别查季识的了,把他经纪人号码给我。”几分钟后秘书再次敲门进来,递给陆琛一张写着号码的纸条。陆琛走到窗前拨通了那串数字。电话被打通时季识正和经纪人坐在车里,天已经黑下来了,自然光源悄然退场,人造的车灯和两侧大楼的广告牌继续点亮夜晚,透着股无穷无尽的意味。季识侧头看向车窗外,不时闪过的灯有些晃眼睛,但他没有动。手机铃声在安静的车内空间中突兀地响起来。是个陌生号码。经纪人没犹豫,点了接通:“喂?”电话那头传来一道低沉好听的男声:“我是陆琛。”“陆……陆总?”经纪人是知道陆琛的名字的,陆氏这位继承人刚上任时动静不小,在新闻上挂了好几天,“您怎么亲自打电话过来了?”“陆氏想与季识进行一些广告合作,什么时候有时间谈一谈?”经纪人惊讶不已,忍不住看向季识,季识却好像一无所觉,用手指在起雾的车窗上写着什么。“好,陆氏能与我们季识合作当然好,至于时间的话,没问题的……”“跟他说。”季识在这时回过头来,“我没时间。”季识声音没刻意压低,是正常说话的音量,陆琛听得很清楚。“季识在你身边?”“对……”经纪人使劲朝季识使眼色,陆氏的代言是多少明星抢破头也争不来的资源,现在陆琛竟然主动找上门,估计是看上了季识刚拿到影帝后飞速增长的口碑和人气,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浪费掉。“把手机给他。”季识没拒绝,主动从经纪人手中拿过手机:“陆总找我有事?”“是啊。”听筒中传来的声音听不出情绪,只蒙上了一层冰冷的质感,“但季影帝日理万机,好像不肯给我这个面子。”季识笑起来:“陆总的面子我哪敢不给,还不是一句话我就跟着走,怎么这就忘了?”经纪人有些疑惑,没听懂季识话里的意思,但陆琛听懂了。“广告合作的事……”“不接。”陆琛皱眉:“为什么?”“这话你得问你自己。”季识懒洋洋地说道,“让我代言这事是你刚想出来的吧,一拍脑袋就决定了,评估做了没?是你真想把陆氏搞成一言堂,还是……”“你想包养我?”“如果是呢。”陆琛的声音低沉得有些压抑,“我要包养你,你接受吗?”季识勾了勾唇,反问:“你觉得我需要被包养?”也是,季识怎么会需要金主这种东西,他的父母在艺术界数一数二,这其中积累的人脉和资本让季识完全可以在这个圈子里游刃有余。陆琛早就知道这些,可还是没忍住说了那句话,也许他只是想要一个季识亲口说出的答案,来让他方才烦躁的心情平复下来。“今天为什么没等我?”“嗯?”季识没想到陆琛话题转移得挺快,竟然开始翻旧账,“不为什么啊。”陆琛显然不会对这个答案满意,还想再说些什么,季识抢先说道:“挂了。”将手机还给经纪人,季识倚在靠背上闭目养神。经纪人从这通电话里听出来不少的信息量,此时一颗八卦的心蠢蠢欲动:“你跟陆总挺熟?”季识睁开眼好笑地看向经纪人,伸出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经纪人撇撇嘴没再问,眼神晃动间扫过季识那边的车窗,上面起雾更厉害了些,但方才季识写过的字还在。水汽氤氲间依稀辨得是一个“琛”字。其实这篇文只是源于我想写娱乐圈破镜重圆的一个梗,动笔的时候大纲剧情发展什么的都没有,完全是想到什么写什么,怎么爽怎么开心怎么来,但写着写着回忆篇的时候我就发现他们俩的相处模式有问题,简直是现成的破镜原因,而且一时半会可能还不好解决。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就完全是那种火花四射的激情状态,一旦激情退去而两人没学会怎么正常相处时分手就是必然,但显然本章的小陆还没明白这一点,毕竟孩子七年空窗期也没什么机会增长恋爱经验,于是乎在长达七年的怀疑与自我怀疑中小陆就得出了本章最开始那几百字的钻牛角尖式结论,可怜的孩子以为自己高明了,但实际上离正确方向更加偏离。所以这篇文大概就是个俩小屁孩学习怎么正确谈恋爱的文哈哈哈。进入论坛模式1687/1392/910之后的好几天,陆琛都没有再试图联系季识,不光是没有见面,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他不知道季识是个什么态度,只知道自己这样念念不忘已经很被动,再很不要脸地整天纠缠就更加没面子。死乞白赖寻死觅活是二十岁陆琛会干的事,二十八岁的陆琛绝不能重蹈覆辙,经历过生活鞭打的陆总是个成熟男人了,哪能还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陆琛一边这样安慰自己,一边又有些不忿。他觉得自己有些没出息。再次遇见季识之前他也没意识到原来自己这么长情,他一直以为顶多是碰上的其他人都索然无味,激不起任何情绪。可偏偏不如他意。碰见的人如死水,能起波澜的碰不着。不过是他还记着那段贪欢罢了。对,不过是一段贪欢,因着欲念和身体本能,怎么可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