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罗拉多 by sav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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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罗拉多 by savory from:sy 科罗拉多写于13年,那个时候poi还没有迎来结局,整体基调仍是轻松明朗的,但作者已经设定了四死去了,只剩宅一个人。可以说,这篇文章非常有预见性,它把四死后宅的反应和思念刻画得非常好。 整篇文章克制隐忍,作者并不过多写宅的心理,但他所做的事,所说的话都在表达:是的,我爱john。可是这件事只有宅自己知道,甚至是无所不知,监控万物的机器也不清楚…… 其中让我最心疼的,是仿生人四仍然不顾生命危险拯救号码,保护老板,甚至最后也会走向死亡。所以宅心痛了,他选择了了结自己,给仿生人自由。 最后的结局我非常喜欢,原来一切的痛苦都是一场梦,梦醒后四还在身边,问他梦到了什么。可宅什么都没说,甚至那句“去科罗拉多”也藏在了心底。但他们还在无限的可能,无论是好是坏,目前的他们仍在一起,仍有可能获得一个珍贵的假期或是吐露内心的机会。 以下摘录一些个人很喜欢的部分 "2012年4月8号,我在桥上对那个巴西女孩说‘然后有个人找到了我,告诉我我需要一个目标’。那人是你,Harold。不要装作你不知道,或者不在乎。" 他埋在枕头中的呼吸明显僵硬了一秒,随即像是补偿般急促地继续。他的确从来不知道自己曾出现在John Reese对别人说出的句子里。 (四真的说过很多次宅对他很重要,一份工作、一个目标,把他又一次从泥潭里拉出来。) 当他的雇员徒劳地用粗糙拇指一遍遍抚过他的脸颊试图擦干净雨水时,Harold Finch抬起头,一字一顿轻声问道:"如果我死了呢?" 这一次,没有犹疑,John Reese用好像在说"一杯煎绿茶不放糖,谢谢"的口气回答他:"我不会让你死,Finch。" Harold Finch想起从前每一次John Reese轻描淡写又笃定沉着的神气,忍不住闭上眼,深深地吸气、吐气、再吸气,徒劳地希望能以此将泪水堵回眼眶里。那头发灰白参半的男人说的话虽然自高自大,却可笑地就此一语成谶。 (好动人的感情,宅也一直克制着自己的悲伤和痛苦。) 他们两个默契地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他决定低头迈出车子。 "去我家吃晚饭?" Reese仰头又问了一遍,像守着唯一一句失灵咒语的魔法骑士。 无论多久以后Finch都无法对自己否认,其实那个时刻他心里的确曾有个微弱但清晰的声音在说不要走、留下来、告诉John Reese你该死的爱上他了。可就像以往每次那样,他漂亮地对此置之一笑,得体地抱臂站在门口,目送John Reese消失在Harold Finch的世界里。 "Mr. Reese。"他追上两步开口叫住他。 "怎么,想我了?"男人听话地把车倒回来打趣道。 他犹豫了片刻,举起手机晃了晃:"保持联络。" "收到。"对方眼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可很快就又变成灿烂的笑容,"明天见,Finch。" (啊啊啊啊啊啊啊,这就是他俩啊,有责任、有过往、有担心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打压着那份炽热的爱,让两个明明不惧生死的人也胆怯起来。) "已经过去这么久,真没想到。"Reese回答他的第一句话近乎自言自语。 Finch感到自己的心跳即将刺破骨rou皮肤然后振翅而飞,他在等着第二句。 "我以为你早就知道,Finch。" "知道什么?"他犹豫了一会儿,心惊胆颤地开口。 "你早知道我爱你。" Harold Finch长久地凝视他。他衬衫领口中若隐若现的锁骨,他嘴唇上方青色胡茬,他疲惫凹陷的眼眶和其中意外明亮的双眼,以及他额头皱纹边污浊的血迹。 Finch笑了。在John Reese死去之后这四个月来第一次笑得仿佛忘尽前尘。 他无声地微笑着摇头,直到有一滴两滴眼泪夺眶而出。他知道自己万劫不复。 (看到这里又哭得稀里哗啦,四借仿生人之口说出了爱,终于得到了宅的承认。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斯人已逝,宅在感受迟来的爱的同时,只会被痛感又一次凌迟。) 他深深吸气,镇定地开口:"等今天这一切都结束后,你会在公寓的衣柜抽屉里找到支票、购房合同、机票和一本护照,John Reese的护照。落地后房屋经纪人会在机场出口等你。欧洲比这儿冷,确保你穿得足够多。还有,这次不用带枪了。" "假期?"Reese笑了,"多久?我们在哪儿会合?" Finch想想也没错,于是点点头:"假期。" "那么你什么时候和——" "但在假期之前还有件事。" "为你效劳。"Reese夸张地答道。他能想象电话那头他心情一定很好,像纽约今天万里无云的天气。他听到他追问道:"我们几点会合——" "调取记忆。" "什么?" "调取记忆。" "什么记忆?Harold,你怎……你还好吗——" "调取所有关于我,Harold Finch的记忆。"他下达了最后一道命令:"然后删掉它们。" (最后一通电话,是关于遥遥无期的假期,是他们或许永远无法到达的乐土。) "你梦见了什么?"John Reese勾起嘴角饶有兴趣地问。 "梦见你死了。"他胡乱抹掉自己眼角可笑的泪痕,接着第一次不管不顾直直望进对方眼里。那人没有避开,他们长久地对视。 "很合理。" 最后,John Reese慢慢笑起来这样评价道。他看起来像要吻他,虽然只有一秒而已。 耳边只剩下车载广播对"人造仿生肌rou"喋喋不休的科学家访谈,John Reese犹豫了一下,转头恼怒地将它关上。 "去哪里?"然后重新侧过头来,低声问他。 Harold Finch看着金色阳光在他灰白相间的短发上跳跃,如同在一部俗气的电影中下一秒就要接上的恶俗浪漫镜头。在那恶俗的浪漫镜头里,John Reese的抬头纹、小肚腩和长睫毛投下漂亮阴影的眼里闪动的坏主意,都迷人得像个诗句。 "去科罗拉多。"他很想不顾一切这样回答。 (去科罗拉多吧!去拥抱对方吧!我很想这么说,但我又觉得对他们来说很难,顺着暗河缓缓流淌在血管里的爱是无法表达的,他们身上永远有着更重要的责任,而彼此也清楚他们更希望对方能将号码看得更重,所以自己的爱好像变得轻易,变得无足轻重了。不过我知道,他们是懂彼此的,懂得经历了黑暗后获得光明和救赎的珍贵,懂得小心翼翼保持距离的珍重。) 最后作者的话也特别动人,在这里也贴一段: 至于为什么叫《科罗拉多》—— 其实是在写之前我自己脑补出一段对话,高个子男人居高临下地絮絮叨叨“一堆碎石头有什么好看的”,而矮个子男人好像刚做了噩梦,疲惫地反驳说“科罗拉多并不只是一堆碎石头,并不是……”。 科罗拉多不只是碎石头,碎石头也不只是碎石头。它们都是我该死的爱着你。 反正到目前为止他们仍然活着,分享着一只狗、一份工作、一个煎绿茶摊、一把电影散场后的雨伞的关系,活得好好的。 至于死,谁在乎呢。